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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抹去的伤痛

时间:2020-10-23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文学襄军网    作者:陈清洪 - 小 + 大

人们常说,家丑不可外扬;更何况,自揭伤疤。有件事,整天像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。近日,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,迫使我不得不鼓足勇气,付诸笔端。此时此刻,方如释重负,长长吐出一口气。 


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身为凡俗子弟,在名利面前,有几个能做到心静如水。特别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,不少人在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,从而酿下使自已追悔终生的苦果。我就是一个自酿苦果的人。

 

十多年前,那时我还在赶集卖茶。一日,副食店街坊找到我说,乡里人喜欢买便宜烟抽,叫我在卖茶时顺便帮他销几条。我一听,哪能行?自个既不会抽烟,又对香烟一窍不通,平时只会做些茶生意。但街坊接下来的一番话,却让我为之心动。他说,烟茶不分家;卖得出去则卖,卖不出去他无条件回收。还说,每卖出一条,就给我两块钱的报酬。我心想,这等只赚不赔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?随后,就从他店里拿来几十条香烟准备赶集时卖。 


大家知道,乡里做的都是熟人生意。在我的吆喝下,几十条香烟不一会儿便售罄,顿时心里喜滋滋的,盘算着下次再多拿些货。第二天一大早,我刚把车子停在集市上,就被等候在那里的烟草稽查人员连人带车扣押住。说有人举报我,涉嫌贩卖假烟,要配合他们去做进一步的调查。我听说自己卖的是假烟,一下子就懞了。心想,那售出的几十条假烟,不知要斨害多少无辜人的身体健康!


之前,卖烟时又没有做过登记,现在欲一一追回,无疑于大海捞针。虽说后来他们念及我是初犯,又因违法所得甚少,决定网开一面,只对我进行批评教育,免于经济处罚。可此事却给我心里留下很深的阴影,成了无法抹去的伤痛。 


老话说,浪子回头,金不换。人无完人。谁敢保证一辈子不做一件错事,不犯一点错误。关键是,一旦犯了错误,不要将错就错,不思悔改;而要有勇气面对现实,敢于知错就改,今后一样可以重新做人。但在实际生活中,能真正做到彻底忘记罪过的人稀之又稀。像我,时至今日,就一直不能原谅自己的过错。尤其看到那些被我伤害过的顾客,依旧不计前嫌地惠顾我的生意,于心难安。余生唯以乐于助人为怀,兴许能给伤痛的心灵一丝抚慰。 



(作者:陈清洪 · 老河口市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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