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11-09 点击: 次 来源:文学襄军网 作者:张爱民 - 小 + 大
回到宿舍把铺位打扫了一下,找了些旧纸壳垫在下面,想写信没地方,我就找保安借了一个小的好纸箱放在上铺床上,纸壳上面搭一块小木板,这就成了我的“简易书桌”。 想到我12号八月初三出的家门,今天15号已经初六,四天了,也不知道家里现在咋样,她们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情况。我就决定先给晏琳写封信,问问家里的情况,也告诉她们我在哪里。我写信时没敢告诉她们我目前的处境,只在信中说,我现在跑到了深圳,找到了方厂长,他给我安排了工作,今天已经正式上班。一切都很好,叫她们放心。 老实说,我承认自己不是个坚强的男人,甚至有些懦弱,一边写信一边流眼泪。信纸上滴了几滴眼泪,我也不敢擦。等它慢慢干了,我才折叠好装进信封,压在纸壳下面。 这时候我才有心打量这栋员工宿舍。这是刚盖好的五层楼房,是毛坯房,没装修,毛糙的水泥地上脚能踢出灰,墙面也没粉刷,水泥只塞了缝,很多缝也没密住,我住的上铺月光还能透过墙缝眼撒照在床上。室内没粉刷满屋灰黑,不反光还吸光,自然就降低了灯光的亮度,怪不得我写字时感觉室内光线很暗。 阴历八月,深圳的天气十分闷热,蚊虫很多。我刚用凉水抹了个汗,现在一身又是汗渍渍的。我就用搭在床头的湿毛巾将身上的汗擦了擦,用秋衣秋裤叠好当枕头,毛毯一半铺在下面,扯一个角搭在肚子上,可能是太累了,身心疲惫。也不怕蚊虫叮咬,一会就睡着了。 “嘟——嘟——”两声哨响后,值班的保安从一楼喊到五楼:“起床了,起床了。”我睡眼朦胧地一看手表,六点半。 尽管是八点上班,但我们住在居民生活区,到工业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我赶紧起床洗脸刷牙后,带好“厂牌”,“饭卡”和我昨天刚买的新碗,跟在员工们身后去厂里食堂吃早餐。 我进了食堂才知道,所谓的早餐就是前一天的剩饭煮的稀饭,盛在两个白色的塑料桶里,一桶里面放的盐巴,咸的;一桶里面放的糖精,甜的。员工们自己打,没有菜。可无论是甜的还是咸的,我都难以下咽,只用勺打了一点点慢慢的品。 大概七点半,食堂的师傅从操作间将打饭的窗口木板拿下来了,员工们都一窝蜂似的涌到窗口去了,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,没敢上前。后来才看明白:昨天晚上还有一些没卖完的冷菜,是包菜,师傅端出来准备分给员工们吃。食堂师傅用勺一个一个的打吧,搞不成,员工们都争先恐后挤的厉害,因为剩菜少啊,就那么一点点,不挤就没有了。打冷菜的师傅干脆就把勺子丢在盆里不管了。这下更乱套了,员工们有的就用自己的饭碗直接在盆里舀,汤水四溅,有的员工身上搞的都是冷包菜和菜渍。 上班后,我把早餐在食堂看到的情景说给刘玉龙师傅听。师傅说:就那样也不是每天早餐都有冷的剩菜吃,必须是前一天晚上有剩菜才行。没有的话,食堂操作间早上就不会打开那木窗口。你看早餐食堂吃饭的人很少,为啥?那都是些不满三个月的新员工。因为他们还没拿过工资。老员工都不到食堂吃早餐,在街上自己出钱吃油条、豆浆、豆腐脑,有点钱的还吃肉丝面条,喝瓶啤酒。我听了这些口中只流“哈喇子”,摸摸身上仅有的1元钱,悲哀! 可惜“好景不长”!辛辛苦苦,勤勤恳恳,踏踏实实,踌躇满志地奋斗了八年,八年啊!抗战都胜利了。八年的时间是那么的漫长,又是那么的短暂!眼看要实行“警衔制”,警察队伍马上要扩编。县里那些有权的王八蛋们,为了给自己的子女留后路,怕我们挤占他(她)们的编制,就将我们这八十多名挎布袋粮的“乡警”,提前狠心地一刀“砍”了,全部辞退!(当然也有极少数关系硬的留在里面做临时工等待机会。其实机会他们老子已经给他们留好了)而我们相交的两个邻县,他们的“合同制乡警”百分之六十比较优秀的免试纳入“编制”,百分之四十的参加政治文化学习,大都考试过关,仅淘汰百分之十。 怪不得古语有天时、地利、人和之说。我TMD尽管有“人和”——踏实肯干,积极工作,能力也比一般的人要出色,还连续两年因为在“公安工作中,成绩显著”被评为县“先进工作者”,担任派出所的“刑侦组长”,被推选为党支部委员……可这又能怎么样呢?我不还是被辞退了! 没有遇到“天时”,生不逢时啊!早出生些年,我去当兵,不用考军校,就凭踏实肯干也能提干。但我当兵时已经不能从战士中间直接提干,必须考军校。我一个高中毕业生,数学刚知道“三角函数的八个关系式”,物理还不知道什么是“欧姆定理”,连“立体几何”都没接触……这点知识咋考军校? 也没有占住“地利”啊!要是生长在邻县,我这个样的不也是免试的对象吗!理想丰满,现实骨感。我们都这样被无情地“辞退”了! 我们这些“警察”脱下了警服,大都被安排在乡镇各单位做“临时工”。我因爱好写点小文章,常有“豆腐块”在市县报刊出现,同事们还给我起了外号“张记”。所以,我就留在“综合治理办公室”负责收集派出所、法庭、司法所等单位的治安信息,整理后上报给县“综治办”和“政法委”。工资低也没有下乡补助了,干了一年多,只能糊口难以养家。 后来我就想到了自己干。东拼西凑筹措了点钱开了个小小的“录像放影厅”,兼贩卖些“碟片”。VCD刚兴起,一开始生意还可以。 我开业三个多月的某天上午,一个新调来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店里要拿“三级片”《新金瓶梅》,五合十片装。不巧的是,这部“三级片”被另一个乡镇的顾客借走了。说好是租24小时,租金5元,还押了50元钱。那人是昨天下午三四点拿走的,一般超过个三几个小时也是有的。如果再隔天送来,那就要多交5元租金也就可以了。做生意嘛,都这样。我就说:“要不你晚上六点后再来拿吧?”这警察有些不高兴,悻悻然地走了。 也活该我倒霉。晚上七点多钟这个警察来拿时,客人还没把《新金瓶梅》给我送来。这家伙当场就发飙了:“你这店还想不想开了?嗯?搞嘈了我把你这店封了!”我一再地赔笑脸,说是我不好,真是意外,明天回来了,我亲自给您送去。并从卖烟和方便面的玻璃柜里拿出一包“硬中华”塞给他。他手一挥将我的烟打掉在地上,这次是愤愤然地走了,搞得我很难堪。 我当时也想到了“情况不妙”,但没有积极采取“补救措施”,就是马上找关系去沟通。比如说:找个熟悉的警察送点礼,或者请吃个饭,喝顿酒也就没事了。但我当时也被这家伙搞生气了:一个二十郎当岁的毛头小伙,这么蛮横跋扈!老子当警察时你在干吗?说不定吃屎还不知道香臭!再说,这家伙经常在我店里“借”一些别的“影碟店”里没有的紧俏片,一搞七八天,我也很烦。这次我就不理你,看你能把我怎么样!《新金瓶梅》还回来我也没给他送过去。一连几天也没什么事情发生。有一次我到街上买菜遇到了他,我还礼貌地对他笑了笑。没想到他恶狠狠地瞪着我,眼冒凶光,充满了杀气。我赶忙回避他走开了。 就在我遇到那家伙后的第三天夜晚,星期天,我的“录像放映厅”一下子涌进来了50多人看通宵录像,每人3块钱。我高兴坏了!放录像没什么成本,主要就是电费,一夜几块钱,我可以赚150元啊!一般的通宵录像都是刚开始“武打枪战”烘托气氛,接下来就是“言情”轻松下,深夜十二点到三点就搞点不太出格的“有色三级片”提精神。 我记得那晚放的“三级片”是《应招女郎》,也不算十分精彩。凌晨一点的时候,有人敲卷闸门,我还问了一声:“谁呀?”外面回答:“看录像的!”。我就开了卷闸门。一下子冲进来七八个警察,5个穿制服,3个便衣。 我一下子就懵圈了。警察吼道:“都不许动!坐在原地。”一个警察用警棍指着我说:“你把灯打开,双手抱头蹬在墙边!”来的警察我一个也不认识,这时候还有什么话可说的?就是解释也不起任何作用,一切的反抗也都是徒劳的。 灯打开后,拿相机的那个警察,就开始对着那些看录像的照了几张像后就吓唬他们说:“全部登记真实姓名啊!你们要是报假名字,我这里有照片,找你们一查就查出来了!”简单登记后,就把这些看录像的人都放了,然后开始“搜查”——只要是那些封面有些暴露的碟片,连同电视机、影碟机、功放全部拿走了,就留两个音柱放在那里……这是要把我往死里整啊! 警察把我带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,两个不认识的年轻小警察开始问我材料。我就老老实实地承认放过两三回“三级片”,出租过四次,本子上记了的,24小时每部2元。两个警察也没太为难我,就草草地问了下,让我签字按了手印。 警察就训斥了我几句:“你娃子这很严重啊!传播淫秽录像,你这要拘留的。小拘(指行政拘留)也得15天大满贯的了。按说你这就够大拘(刑事拘留)的条件了。我看这次你娃子算完蛋了。搞的不好还会判刑!” 说归说,骂归骂,当晚还是把我放了,也没有羁押我。 凌晨四点多,我一个人走在县城的街道上,漫无目的,踉踉跄跄,不知道该往哪里走,到哪里去。脑袋乱成了一锅粥。也想了很多,很多——想到自己真不该和那个小子赌气,《新金瓶梅》出高价也只有150元钱,送给他一套又能咋样?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呀! ……我要是继续在“综治办”上班,也能糊住自己的口,适当的还能补贴下家里啊。现在该怎么办?钱没赚到反欠下这么多债!家里的电视机也搭进去了。搞的不好自己有可能会被拘留。 ……就是找人谁肯给我帮忙? 我要权没权,要钱没钱,啥关系也没有,送礼也送不起呀。人家凭什么冒险给我帮忙? ……申诉,那么多放录像的,为什么偏偏抓我?谁放“黄色录像”了?说出来我们立即查处。 ……不行了告那小子,告他什么?告他看“黄色录像”?在什么地方?什么时间?有哪些人在场可以证明吗? ……苍天啊——大地呀——你叫我怎么办啊?为什么非得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呀!我真的想到了死。但我死后孩子咋办?小孩还在上学;老婆咋办?单位基本上倒闭了,拿不到工资。怎么生活?她们该有多痛苦。一个人的离去,对自己何许是种解脱,但对亲人们来说,那是极大的伤害。同时,也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懦夫行为!不行,我不能倒下,必须挺住! 我朝着家的方向顺大道往回走。走到半路天已大亮,遇到一辆三轮车。司机原来就认识我,问我到哪里去?我说了句回去就上了这辆三轮。司机看我灰头土脸的,也没再问我什么,就开车走了。 回到家小孩已经上学了,晏琳还不知道我店里夜间发生的情况,还甜甜地笑着说:“我看你昨晚忙个通宵,辛苦了。准备给你煮碗鸡蛋面条送到店里。没想到你回来了!”说完还歪头望着我笑。她大概还在为我昨天一夜赚了150元钱开心哦! 我实在忍不住,眼泪像泉水一样从眼眶淌出来,流到了脸颊。她吓坏了,忙问我怎么了?咋回事?是不是身体不舒服?我无法回答她。她急了,怒吼道:“你说,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啊?”我就把昨夜发生的事情断断续续给她说了,她放肆地嚎啕大哭。我们抱在一起哭了一上午。 女儿中午放学回来,我们也没做饭,老婆抹了抹眼泪给女儿说:“你自己煮包方便面吧!”女儿很懂事,看我们两个大人都是满脸的泪水,就自己煮了方便面吃后上学去了。 我们两口子伤心透了,也哭累了。冷静下来后,我们 都想到了接下来该咋办? 我在公安上干过,知道那些拿走的爱多“影碟机”、“功放”、“电视机”都会被没收,要不回来了。没有拿走的一般来说,警察也懒得跑第二趟,可能不会再收了。 我晚上到“老所长”家里去给他说了这事,请求他帮忙。毕竟我在他手下干过这么多年。“老所长”说:这事他也很生气,治安大队在自己地盘上搞事,自己竟然不知道?他上午就给“治安大队”打电话了,估计是有的“影碟店”看我的位置好,生意还不错,直接举报到县里,都是同行竞争,相互拆台。 我想起有一个“影碟店”的老板是服刑回来的,他的案子也是我当警察时办的,问材料时这家伙很不老实,我用“电警棍”把他打得在地上打滚。这个老板就是派出所新来的这个警察的表哥。据说治安一中队长也和他们是什么亲戚关系。所长说:估计这事还有点麻烦,叫我要有思想准备,就是不拘留,罚款是少不了的。“碟店”肯定是不能开了。我想到拘留就麻烦了,忙说谢谢所长帮忙,最好少罚点款吧。“老所长”说这案子是治安队直接办的,不是在派出所。他说尽量帮忙说说看。 接下来的时间我和晏琳都惶惶不可终日。过了有七八天吧,县局“治安裁决书”下来了,说我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“传播淫秽录像”,罚款2000元,期限是十日。 ( 作者 : 张爱民 · 谷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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